手机电视国标的千呼万唤始出来并未给这一新媒体的发展扫清障碍。先是广电总局与国标研发者新岸线公司间激烈的口水战,最近,泰尔实验室又称“当前市场流通的具有DAB手机电视功能的手机属违规产品”,这不禁让人对奥运期间的手机电视商用望洋兴叹。
归根结底,困扰手机电视许久的标准、主导权、终端技术、版权、资费等纷争均起源于相关部门间的利益之争。尤其当2008北京奥运的脚步日渐逼近的时候,切实推进手机电视的商用化进程已是刻不容缓。
电信广电硝烟未息
无法可依成“罪魁祸首”
在广电与电信的博弈中,商用人数和市场反响是关键。哪种手机电视标准能最广泛地获取市场认可,它才算得上真正拥有话语权和主导权。从商用模式上说,广电与电信合力共推标准无疑是众望所归,但目前而言这仅是一个美好愿望。
广电掌握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播出资源,拥有电视转播、网络电视、互联网、IPTV等多项赛事的唯一转播权。因此,尽管手机电视国标尘埃落定,但版权和主导权问题却成为始终未获解决的更大桎梏,这暴露出手机电视业务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实则是管制方面的漏洞。相关监管政策尚未出台,具体操作无法可依,广大消费者也只能在电信与广电烽火硝烟中无法享受真正的服务。
实际商用尚未开启
四大“拦路虎”不可小视
除了浮在表面的广电与电信之争,手机电视看奥运还面临实际商用化进程中的诸多门槛。
其一、技术尚未成熟。在相关技术标准尚未出台的前提下,网络传输速率慢、电池寿命短、终端小型化等问题都亟待协调解决。其中,网络容量和数据信道速率的限制是最让运营商头疼的。同时,节电技术和最终的收视效果也尤待突破。
其二、资费偏高。先是用户难以接受当前具备电视功能的手机高价,再是手机电视业务自身的使用资费也“高高在上”。高昂的增值服务费用和移动终端成本原本已经让很多用户望而却步,按流量计费的方式又再添难题。因为对于运营商而言,一旦降低数据流量的资费,其就极有可能陷入类似P2P对ADSL造成的网络带宽“黑洞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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